代理会计的对象是中小企业,是指将企业的会计、会计、纳税申报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委托给会计会计完成。企业只设立出纳,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。1994年6月23日,中国财政部发布了《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》,具体规定了代理记账的条件、程序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。新修订的《会计法》再次确认了代理会计的法律地位。